公参公示
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已结束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7-06]
2022年7月1日,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环保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验收。与会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对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核了有关技术资料,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环评批复和工程实际,形成验收意见,同意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一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联系:
1、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仙 联系电话:13920070186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6165cc金沙总站(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美玲 联系电话:022-59812345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